今天是:

材料科学与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方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5-12-18浏览次数:18

根据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培养计划要求,学生将从大二学年春季学期开始,根据兴趣和学习成绩,在材料、机械工程和电子电能自动化三个方向进行培养。为保障专业方向分配工作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下合理、有序地开展,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方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如下:


一、专业方向分配对象

      材料科学与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二年级在籍学生。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方向分配的机会,降级到该年级且曾参与方向分配的学生,不再具有分配资格。


二、专业方向分配计划

材料、电子、机械各专业方向分配计划,按照具有分配资格的学生人数平均分配。按法方要求,各方向实际人数不得超过计划人数110%

  

三、操作细则

(一)宣传及预报名工作——大二学年秋季学期结束之前,组织进行宣传引导,进行预报名工作。

(二)绩点排名公示——大二学年春季学期补考成绩录入之后,进行绩点排名公示,公示期三天。

(三)填报专业方向志愿——绩点排名公示结束后,组织进行志愿填报。每人填报三个方向志愿,分为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。

(四)结果公示——在中法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三天。对专业方向分配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,需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述意见。

  

四、录取原则

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。以大二年级秋季学期结束后,学生学习的全部课程成绩绩点排名为准。当申报第一志愿人数小于等于分配限额时,全部录取;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方向,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方向未被录取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同学中,按照学分绩点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;若第二志愿未录满,则从第一、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方向未被录取,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同学中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。

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同学,或者没有填报第二、第三志愿的同学,由学院统一分配专业方向。

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,基础法语、中级法语1、中级法语2的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。

  

五、其他说明

(一)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专业分配实施细则,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,逾期报名或不报名者,视为放弃选择权,由学院统一调配。

(二)目前已办理休学或已降级到非分方向年级的学生,不参与该年级的专业方向分配。在方向分配确定后降级到其它年级的学生,以后不再参加专业方向分配,就读原专业方向。

(三)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方向分配的机会。

(四)其他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
  

  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二五年十二月九日